病症医疗保险范围,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发生治疗行为,承保机构按保险合同约定或制度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支出或给予一定额度津贴的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形式较为单一,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由雇主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雇员医疗费用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构成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在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上有较大程度的拓展,该意见规定,2007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同时,在试点城市的参保范围问题上明确规定,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能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截至2007年年底,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4291万人。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到2009年年底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81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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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医疗保险其实分为了很多种,而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等。针对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实际的参保条件不同,自然报销的范围、条件、标准这些,也是不一样的。而属于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医疗保险,就是职工医疗保险了,即基本医疗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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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医疗保险的种类有:1、商业医疗保险、2、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3、费用型医疗保险、4、社会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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